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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俩闹离婚竟拒养脑瘫儿

夫妻感情不和上法院闹起了离婚,却因夫妻俩谁都不要婚生脑瘫儿,一直僵持不下。近日,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离婚案。

2006年11月,原告与被告举行结婚仪式,2012年12月2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,婚后生育一双儿女(男孩患有脑瘫)。2015年7月23日,原告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,要求与被告离婚。庭审中,原、被告均以婚生子患病为由拒绝抚养,原告认为,自己现居住在娘家,娘家经济困难,自己也无生活来源,没有能力抚养婚生子;被告认为,因婚生子患有脑瘫病由原告抚养能更好地照顾孩子的起居,有利于孩子的成长,为此两人争执不休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原、被告应当对孩子履行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,不能因孩子患病而拒绝履行法定抚养义务,结合两人现有的生活状况,抚养能力,孩子的生活环境及习惯,最终婚生脑瘫儿判由被告抚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