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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浦区余庆里旧城区征收决定——上海动迁律师方燕

方燕律师解析共有纠纷诉讼中的常见问题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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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>未成年人是否共同居住人?     >>已去世承租人的公房,动迁时如何确定签约主体  

>>公房的动迁利益是按户口分配吗?  >>“一证一套”新政下申请核定居住困难人员的重要性      

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《黄浦区余庆里旧城区征收决定》。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,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。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(拆迁)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。

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(余庆里旧城区)

黄府征〔2020〕007号

根据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》(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)规定,因公共利益需要,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,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。

房屋征收范围:东至广西南路、浙江南路,南至淮海东路,西至大世界、云南南路,北至延安东路、金陵东路。具体门牌号:见附件。

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户、公有房屋承租人户应当及时搬迁,在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》及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》确定的搬迁期限内逾期未完成搬迁的,征收人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
被征收人、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。

附件:1.《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》

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

2020年9月22日


余庆里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具体门牌号

广西南路6-20号(双号)、24-30号(双号)、40号、441-22号、51-87号(单号)、60-98号(双号,含86弄全部);

淮海东路2-60号(双号,含4弄全部;含4414号);

宁海东路237-253号(单号)、242-252号(双号,含25020号)、254-264号(连号)、266-282号(双号,含2661-6号)、2795号;

延安东路393-399号(单号),40123561012131516171820-23号、25-27号,403-409号(单号),413号;

云南南路1-20号(连号,含1420号)、22-56号(双号)、27-41号(单号)、45-55号(单号)、581-9号、61号、62-68号(双号)、65-75号(单号)、79-93号(单号)、113-147号(单号);

永寿路97-119号(单号,含99弄全部、109弄全部)、150-190号(双号,含176弄全部);

浙江南路128-164号(双号,含浙江南路148弄过街楼号)、166弄全部;

金陵东路414-428号(双号)、465-471号(单号)、479-493号(单号)、金陵东路云南南路口号等。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0年9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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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黄浦区余庆里旧城区征收决定》系上海动迁律师方燕为您精心收集和整理。方燕律师已入选上海市律协十一届不动产征收(拆迁)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。如果您有动迁相关问题要咨询,请联系方燕律师13661982247。